依据《关于实施燃煤锅炉电能替代专项行动计划的通知》(鲁经信电力〔2017〕421号)确定的条件,前期已对2020年全市燃煤锅炉电能替代项目用户名单进行了公示,公示后1个燃煤锅炉电能替代用户的替代容量进行了变更,现予再次公示,公示期5天(不含节假日)。如有异议请将相关意见反馈至我委能源与基础设施发展科、价格管理科,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方式:
能源与基础设施发展科
联系人:朱连文 蒋雪昭
联系电话:8386159
邮箱:dysfgwnyjtk@dy.shandong.cn
价格管理科
联系人:刘素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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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