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组织人事部),市社保中心:
根据市统计局公布的统计数据,2018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城镇非私营单位从业人员平均工资口径)为62104元/人。在核定2019年度职工工伤保险待遇基数时,以此为依据。
德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12月16日
文件下载:关于公布2019年度工伤保险相关待遇计发基数的通知(德人社字﹝2019﹞183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