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人社办〔2021〕4号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属开发区管委会政工部,各大企业:
现将《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极端严寒天气劳动保护工作的紧急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根据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关于做好极端严重天气劳动保护工作的紧急通知.pdf.pdf